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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邬玉琼律师:多领域专业辩护展现卓越实力

2026.03.18综合5人浏览

专业律师邬玉琼简介

邬玉琼律师是沈阳法律界的专业人士,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本科学历。她是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210120xxxxxxxx61,拥有5年的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主要为沈阳,联系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三街同方大厦B座6层。邬律师擅长建设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业务、遗产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精准辩论获赔偿

2022年9月30日,被告李某(化名)驾驶车辆与行人原告王某(化名)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多处重伤。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首次起诉获部分赔偿,因当时伤残等级未鉴定、二次手术未发生,法院保留其后续诉讼权利。2023年,原告因二次治疗及伤残鉴定再次起诉。

本案由西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邬玉琼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庭审中,双方围绕二次治疗费用是否与事故有关、鉴定费是否属保险理赔范围、护理期和营养期能否再次主张这三大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原告主张二次治疗源于事故伤情,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护理期和营养期应重新认定;保险公司则提出部分票据可能重复计算,鉴定费属间接损失,护理期和营养期已获赔不应重复支持。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二次治疗费用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护理期和营养期已在首次诉讼中获赔,不予重复支持。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36,195.79元,被告李某赔偿复印费173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明确责任获赔偿

2023年3月,被告某纪念园公司将园区墓区瓦工工程发包给被告武某(化名),武某召集原告李某(化名)等人施工。3月10日,原告在切割木板时受伤,住院治疗14天。原告认为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30,992.2元。

本案由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邬玉琼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庭审中,双方围绕法律关系性质及责任主体展开辩论。原告主张两被告均系雇主应共同承担责任;纪念园公司辩称与武某系承揽关系,仅承担次要责任;武某辩称与原告均系公司雇佣,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武某与原告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原告自身存在过错,武某负主要责任,纪念园公司存在选任、管理过错。经鉴定,原告左手伤情构成八级伤残。法院最终判决武某对原告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纪念园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各项费用合计219,667.7元。

邬玉琼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展现了其在多领域的专业实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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