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邬玉琼简介邬玉琼律师是沈阳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任职于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拥有5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210120xxxxxxxx61。她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本科学历,担任该律所合伙人一职。其服务地区主要为沈阳,联系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三街同方大厦B座6层。邬玉琼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建设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业务、遗产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显实力2022年9月30日,被告李某(化名)驾车与行人原告王某(化名)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多处重伤。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首次起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部分费用,同时保留了原告后续诉讼权利。2023年,原告因二次治疗及伤残鉴定再次起诉。案件立案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邬玉琼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庭审中,双方围绕二次治疗费用与事故的关联性、鉴定费是否属保险理赔范围、护理期和营养期能否再次主张这三大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二次治疗源于本次事故伤情,后续费用属合理损失,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护理期和营养期已在首次诉讼中获赔,不予重复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36,195.79元,被告李某赔偿复印费173.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展风采2023年3月,被告某纪念园公司将园区墓区瓦工工程发包给被告武某(化名),武某召集原告李某(化名)等人施工。3月10日,原告在切割木板时受伤,住院治疗14天。原告认为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案件由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并公开开庭审理,邬玉琼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庭审中,双方围绕法律关系性质及责任主体展开激烈辩论。法院经审理认定,武某与原告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原告自身存在过错,武某负主要责任,纪念园公司存在选任、管理过错。经鉴定,原告左手伤情构成八级伤残。法院最终判决武某对原告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原告自身承担30%责任,纪念园公司对武某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核算了各项损失费用。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邬玉琼律师在处理不同类型的案件时,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无论是交通事故纠纷还是劳务纠纷,她都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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