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若房子是婚前由父母购买,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区分情况:一方父母全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此情形下,该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父母出资购买: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婚前父母购买的房子,其归属要依据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综合判定,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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