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是否有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且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消失,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合同到期续签,而劳动者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获得补偿。不过,若在此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依法主张相应赔偿。此外,若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因自身经营调整等合理原因不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需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必要时给予相应补偿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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