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后合同签订前变更项目经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与程序要求。从法律角度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此阶段变更项目经理,可能被视为对中标结果实质性内容的改变。一般情况下,这种变更需谨慎考量。若有合理且充分的理由,比如项目经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职等,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协商。需按照相关招标程序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及拟更换项目经理的资质、业绩等情况。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否则,擅自变更可能导致中标无效,面临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等后果。总之,中标结果后合同签订前变更项目经理并非绝对不可,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招标程序,与招标人妥善协商并获得其认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和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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