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此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依法进行清算,若清算中发现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也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清算,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经法院审查受理后,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推进,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公平清理债权债务,妥善处理公司破产相关事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