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破产时,员工通常能获得相应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 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 普通破产债权。所以,员工的工资、社保等费用会优先得到保障。若企业资产足以支付这些费用,员工能获得相应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般是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应及时关注企业破产程序进展,通过合法途径申报债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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