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子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扣除500元。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该专项附加扣除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由父母选择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留存子女学籍证明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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