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质审查主要审查以下方面:新颖性审查,即该发明是否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审查,判断该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本质性区别且能带来明显积极效果。实用性审查,考量发明是否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也就是具备实际应用价值。此外,还会审查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要求,如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等。只有在各项审查均通过的情况下,发明才能获得授权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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