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灿芳律师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他进入医院成为一名内科医师,积累了五年的临床医生经验。2006年,他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2月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于2009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执业17年。他现执业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广州,执业证号为1440120********74,联系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此外,他还是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专注医疗纠纷领域陈灿芳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他通过诉讼及调解处理过超过五百件医疗纠纷案件,案件类型涵盖临床各科室。在处理案件时,他善于结合医学与法律专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在医疗纠纷事前防范、调解、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调解案例在某年轻孕妇医疗纠纷案件中,孕妇剖宫产术后因医方过错导致截瘫并大小便失禁。陈律师接受委托后,经分析认为医方存在两个明显过错:一是正在使用的肝素说明书明确说明用药期间不能进行腰椎穿刺;二是产妇术后双下肢麻木乏力没有及时进行MR检查、延误了血肿的发现及处理,医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目前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水平及公正性参差不齐,他建议先进行调解,把法院诉讼及鉴定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经他据理力争,最终医方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的相关损失,赔偿患者两百多万结案。二审胜诉案例在患儿医疗纠纷案件中,患儿一审委托其他律师代理,选择某省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结果鉴定医方不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一审法院采信该鉴定结论驳回原告诉求。二审时原告委托陈律师代理,他首先指出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是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并帮原告方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质证。通过庭审,得知鉴定专家鉴定时未看清病历,导致鉴定报告存在疑问。二审法官发函给省医学会要求解释疑问,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争取更高责任案例在患者死亡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死亡后家属委托其他律师诉讼,医疗损害鉴定认定医方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建议为30%。原告目标是争取40%以上责任,于是咨询陈灿芳律师。陈律师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认为有机会争取更高责任。庭审中,他重点论述医方在患者病情危急时未及时诊治,法院不应完全采信鉴定报告。最终,一审法院采信了他的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陈灿芳律师凭借其医学背景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医疗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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