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1.变更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比如原抚养方长期出差无法照顾子女等。2.变更方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抚养安排等事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起诉时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变更抚养权的情形。3.诉讼流程: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支持变更抚养权,会明确新的抚养安排。总之,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能够变更的,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变更方式来保障子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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