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损害赔偿范围如下:1. 直接损失:即因合同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或灭失。比如,一方未按时交付货物,导致另一方因无法及时销售货物而损失的利润,这部分利润损失就属于直接损失。2. 间接损失:通常是指可得利益的损失。例如,因对方违约,使得一方失去了原本可以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的未来收益。像企业因供应商违约无法按时供货,错过特定市场机遇而少赚的钱。3. 为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订立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咨询费等。若合同未能履行,这些费用也可要求赔偿。4. 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比如因违约导致的声誉受损等无形损失,虽难以精确量化,但在合理范围内也可能得到赔偿。在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时,需遵循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应是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的。同时,受损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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