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2020年起在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5年,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在王某(化名)执行异议之诉案中,一审老人请求被驳回,情况危急。他接手后多维度论证,证明居住事实、强调生存权、明确过错方责任,说服合议庭审查。最终二审胜诉,为老人保住住房。他专业严谨,善于突破,维护了当事人权益。柳州张文杰律师办案佳绩不断,覃某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完美胜诉张文杰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2020年5月就职于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5年的执业经验,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颇有建树。在其众多成功案例中,代理的王某(化名)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尤为引人注目。一审受挫:老人执行异议请求被驳回案件的主人公是72岁的老人王某(化名),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卷入了一场房产纠纷。在一审中,法院以“未举证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为由,驳回了王某(化名)停止执行涉案房屋的请求。这对于王某(化名)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涉案房屋是老人的唯一住房,承载着他几十年的生活回忆,如果该房屋被执行,老人将面临居无定所的困境。二审逆袭:律师多维度论证扭转乾坤张文杰律师接手此案后,没有被一审的判决结果所影响,而是冷静分析案件,围绕《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7条但书精神,对案件证据进行了重新细致的梳理。证明居住事实与时间:张律师运用《房屋交易减免税审批表》《测绘报告》等关键证据,清晰地证明了王某(化名)早在房屋被查封前就已经递交了过户资料,并且在该房屋实际居住了22年之久。这充分表明王某(化名)长期以来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居住权益。强调生存权属性:张律师着重指出,涉案房屋是王某(化名)的唯一住房,对于老人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生存权属性。住房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一,保障老人的住房权益,就是保障他的生存权利。明确过错方责任:张律师深入调查发现,房屋未能办理产权证是因为出卖人刘某(化名)拒不缴纳继承税,并且事后恶意将房屋进行抵押,王某(化名)在此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通过权利性质、时间先后、过错比较这三个维度的有力论证,张律师成功说服了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终审胜利:债权让位生存权经过张律师的努力,二审合议庭最终认定,王某(化名)的居住权优先于在后设立的抵押权。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原判,改判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并且一、二审受理费200元均由刘某(化名)承担。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老人保住了唯一的居所,更实现了“债权让位生存权”的逆转胜诉。在这个案例中,张文杰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在程序和实体上都实现了突破。他不被一审的不利局面所束缚,积极寻找案件的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为老人据理力争,最终成功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在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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