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是哪些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是哪些

2026.03.17综合5人浏览

1.定义不同:
撤回要约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从而阻止要约生效。
撤销要约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2.时间不同:
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就能产生撤回的效果。
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但有一些要约不可撤销,比如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3.法律后果不同:
撤回成功,要约自始不发生效力,双方不能基于该要约建立合同关系。
撤销成功,要约失效,之前基于该要约的承诺等行为可能失去依据,合同不能依该要约成立。但如果受要约人已基于对要约不可撤销的信赖做了合理准备工作,要约人撤销要约可能需承担赔偿等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