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新疆金仕成律所合伙人原燕律师,专业护权益值得推荐

新疆金仕成律所合伙人原燕律师,专业护权益值得推荐

2026.03.160人浏览

新疆乌鲁木齐,原燕律师凭借其独特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为了众多当事人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她不仅是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工会主席,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以多重身份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
多元专业背景铸就独特优势
原燕律师是一位拥有多种专业资格的复合型人才。她具备执业医师、法医临床鉴定人、保险理赔核赔人、初中化学教师资格。曾经在医院、法医鉴定中心、保险理赔等多领域从业。这种丰富的跨领域经验,让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全面审视问题。在处理医疗纠纷、各类侵权案件、工伤鉴定、保险理赔、交通事故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等案件时,她可以依托医学、法医学、法律等多重专业背景,深入剖析案件细节,为当事人制定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丰富执业经历维护当事人权益
原燕律师已经拥有7年以上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650120********31,服务地区主要为乌鲁木齐,现执业于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22210号天华大厦11楼。她擅长处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保险,工伤等各类侵权纠纷。在她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许多成功案例。
医疗纠纷案件
在刘某(化名)与某医院(化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医院提供“患者病情评估及知情谈话记录”中的患者签字非患者本人或家属签署,医院伪造患者签名。原燕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对医疗行业的了解,最终让法院推定被告医院有过错,承担80%的赔偿责任,该案件被告医院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在罗某(化名)与某县医院(化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同样是医院伪造患者签名,原燕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某县医院(化名)未将患者应当知情的内容按规范告知患者或患者亲属,并伪造了患者的签名,应依法推定被告某县医院(化名)有过错,酌情确定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在王某(化名)工伤引发的医疗事故案件中,经鉴定某医院(化名)是主要责任,原燕律师经过与医院的协商,按照100%的责任比例在医调委调解,并且工伤经过调解后全部给其赔偿。
交通事故与保险纠纷案件
在黄某(化名)与某保险公司(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过交警大队认定行人与机动车均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原燕律师经过调取交警大队现场勘察情况、笔录等材料,全方面分析机动车的错过程度,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机动车乙方承担60%的责任。
刑事案件
在时某某(化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一审被判20年,原燕律师在二审中据理力争,最终案件发回重审,时某某(化名)被改判10.5年。在王某某(化名)故意伤害罪一案中,20年追逃,原燕律师申请法医出庭,认定被害人为摔死并非王某某(化名)打死。还有部分刑事案件,一审实刑,经原燕律师代理二审后改为缓刑
重要经验与行业贡献
原燕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参与了一些大型案件和项目。她曾担任著名xx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标的额21亿元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xx总冠军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助其摆脱经济纠纷。此外,她主编发布年度数据盛宴《xxx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为业内外人士提供专业数据和经验参考,成为xx行业的重要指南。
原燕律师凭借其多元的专业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对当事人权益的执着维护,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一位值得信赖,专业人士。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公司认缴资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使用的,具体如下: 1.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如购买设备、支付房租、采购原材料等正常经营所需的支出,可以使用认缴资金。 但要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经营目的,... 查看更多
  • 王铁军律师是山西太原备受信赖,人,现任北京市炜衡(太原)律所合伙人等职,还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他有复合型职业背景,曾在法院工作十年,执业5年,办案风格坚韧严谨。他在婚姻、知产等多领域成功代理多起经典... 查看更多
  • 在法律的广袤天地中,每一位寻求正义的当事人都渴望能有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为自己保驾护航。王晓营律师,这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以其在股权纠纷领域的卓越表现,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高度评价。 严谨... 查看更多
  • 打人是犯法的。 1.一般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查看更多
  • 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后,银行一般不会直接购买。 1.首先,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 查看更多
  • 案件背景:分歧浮现,仲裁成焦点 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仲裁案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了严重分歧。合同签署时,发包方要求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发包方不认可工程量,以承包方应先开具发票为由拖延付款,还...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