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砺,铸就专业法律人孙云雷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拥有十年的执业经验。他是吴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江苏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委员、吴中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江苏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江苏观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这十年间,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周到的服务意识,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包括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等领域。从业以来,他成功代理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的诉讼案件。复杂合同纠纷,展现专业风采在上诉人罗某(化名)与被上诉人李某(化名)之间的加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孙云雷律师作为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发挥了关键作用。李某与罗某于2014年2月16日签订为期两年的《承包合同》,第一年款项已结清,第二年实际产量未达保底产量,李某主张罗某应按保底产量支付加工费,罗某则称款项已结清。一审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罗某不服上诉。孙云雷律师精准锁定核心争议,抓住《承包合同》中“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及“保底8000吨”的关键条款,确立了计算加工费总额的合同依据。针对2016年2月结算单,他成功主张该结算单仅针对“实际加工量”的价款,未涵盖“未达保底产量”部分的差价结算,使结算单成为佐证欠付事实的有利证据。他有效运用举证规则,构建了“合同约定付款总额->对方确认部分付款->差额即欠款”的完整逻辑链,让法庭采纳了其观点,要求主张“已全部支付”的罗某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请求方面,他不仅要求支付本金,还要求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为委托人争取了合法经济利益。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罗某需支付剩余加工费及相应利息,并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作合同纠纷,调解高效解决原告王先生(化名)与被告某市A公司签订《合作合同》,被告拖欠经营费用及押金。经协商被告出具《欠条》,但仅支付部分款项。王先生向浙江省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孙云雷律师参与案件处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需再支付经营费用及押金,若任一期逾期未付,需加付违约金,且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愿承担。律师忠告,护航合同履行孙云雷律师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给出了一些忠告建议。合作过程中应保留所有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及书面确认文件,以便在纠纷发生时快速举证。发现对方违约或拖欠款项,应尽早通过书面催告、律师函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诉讼时效风险。对于事实清晰的合同纠纷,可积极通过法院调解高效解决,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合同中应明确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增强履约约束力。调解协议中可约定“逾期即触发全部款项加速到期”条款,确保债权实现效率。十年的执业生涯,孙云雷律师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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