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阳法律界,王飞飞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医疗纠纷等领域崭露头角。她现任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医疗卫生事务部负责人,有着令人瞩目的职业履历和辉煌的办案成果。个人简介王飞飞律师拥有法学(医事法律)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她是贵阳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其职业发展路径丰富多元,曾担任原贵州全甚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曾任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贵州省骨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目前,她身兼数职,是贵州省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理事、贵阳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观山湖区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员。2009年,她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并于2011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有14年的执业经历。她不仅专注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还致力于其她人身损害、建设工程领域的实务研究。专业能力与证书王飞飞律师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她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专业(医事法律),获得学士学位。此外,她还拥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这一专业能力证书,这进一步证明了她在法律专业领域的多元化能力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执业情况王飞飞律师在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20120********85,服务地区为贵阳,联系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桂国际商务中心22层。在14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办理民事、刑事案件五百逾件,行政案件若干。尤其在医疗纠纷领域,她代理患方近四百件,代理医方几十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经典案例王飞飞律师办理过众多成功案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2012年,杨某(化名)之夫在工地受伤后经医院治疗死亡,王律师在鉴定听证会上的意见全部被采纳,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21万余元。2016年,朱某(化名)之女在医院治疗死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80%的责任,赔偿45万余元。2017年,张某(化名)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两级医学会均评定医院承担全部责任。2018年,吴某(化名)因医院延误治疗成植物人状态,法院判决医院赔偿166万余元;王某(化名)在骨科医院治疗造成新伤,法院判决赔偿61万余元;许某(化名)手术后高位截瘫,通过协商医院一次性赔偿42万元。2020年,胡某(化名)因医院操作不当成脑瘫,法院判决赔偿179万余元。2015年,施某(化名)之母在医院治疗死亡,法院认定医院承担50%的责任,赔偿36万余元。2016年,唐某(化名)因手术损伤神经,医院一次性赔偿40万元。2019年,马某(化名)之母生产时医院未尽义务致马某(化名)死亡,最终法院判赔44万余元。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王飞飞律师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王飞飞律师将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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