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提出流程如下: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等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实和理由。3.向法院递交材料: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4.等待法院通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材料,并安排开庭时间和地点。当事人需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5.参加庭审:庭审中,双方需陈述意见、举证质证等。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将依法作出判决。整个诉讼离婚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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