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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部主任王晓营律师,20年执业为北京企业股东护航

2026.03.165人浏览

1.王晓营律师在北京为企业和股东解决股权、债务纠纷。她法学背景深厚,是京师律所合伙人,有20年执业经验,专注公司法研究,代理过多类案件。2.她总结了公司设立、委托代持等方面的经验,还著有专业作品,是媒体点评嘉宾。3.案例中,A公司一审、二审民间借贷纠纷败诉,委托王律师以不当得利起诉,一审败诉,二审改判。王律师办案心得是与客户充分沟通,凭借深厚法律功底分析问题。
股权纠纷部主任王晓营律师,20年执业为北京企业股东护航
在商业世界里,股权纠纷、债务纠纷等问题就像潜藏的暗礁,时刻威胁着企业与股东的发展。在北京,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王晓营,她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众多当事人在法律困境中指明方向。
王晓营律师有着令人钦佩的法学背景。她本科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专业,后来又在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她不仅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担任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从2006年开始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有20年。这20年里,她一直专注于公司法法律研究,在股权转让、公司增资、股权代持等各类股东争议诉讼领域不断深耕,同时对证券、保理合同、票据等金融诉讼类案件也有深入的钻研。她成功代理过上百件相关诉讼案件,执业生涯代理商事诉讼仲裁案件近千件,多次帮助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如此丰富的实践经验,让她能精准抓住各类案件的关键要点。
王晓营律师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出色的逻辑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在办理案件时,她特别善于从细节中挖掘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从而扭转不利局面。有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委托人A公司在一审和二审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都败诉了。王晓营律师接手后,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起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因为A公司提交的支出凭单存在问题,以及A公司曾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等原因,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但王晓营律师没有放弃,在二审中,她仔细阅读相关判决书,查找大量类似案例,把前判决书中Y某(化名)确认收到的A公司的相关款项罗列出来,一共找出前判决中Y某(化名)已经承认收到的支票存根共计40万元。她还系统地阐述了Y某(化名)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针对二审上诉做了充分准备。她敏锐地抓住案件核心争议,即Y某(化名)是否有取得相应款项的合法依据。通过深入分析,她指出Y某(化名)和A公司协议中的工程价款与B公司和C公司签订合同的工程价款存在差价,但建设工程纠纷判决是依据A公司与Y某(化名)之间的协议书结算工程款,所以本案不存在工程款差价,Y某(化名)从A公司获得的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返还。
王晓营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在案件处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在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曾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构成对A公司与Y某(化名)法律关系上的自认。王晓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指出这是由于A公司缺乏法律知识,对案由定位错误,才重新以正确的案由,即不当得利纠纷起诉Y某(化名)。她强调自认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一方当事人明确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而本案对法律关系的认定错误不符合自认的构成要件。正是因为她对法律条文的精准理解和运用,最终在二审中说服了法院,二审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认定Y某(化名)构成不当得利。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王晓营律师总结了很多宝贵经验。比如公司设立时不要设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避免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代持一定要签订代持协议,防止出资款和借款混淆产生纠纷;小股东签订出资协议时应明确约定可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形等。这些经验是她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出来的,对企业和股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她还在行业内有着卓越的贡献,著有债权人面对植物人公司的诉讼救济方式公司人格否认诉讼问题研究等作品,与人合著保卫资本。她还是中央电视台证券咨询频道投资大扫描栏目点评嘉宾、红星新闻点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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