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1.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即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费用支出等;还包括间接损失,如可得利益损失,通常是指合同履行后本可获得的利益因违约而未实现。2. 确定方式:一般依据合同约定来确定赔偿数额。若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以弥补对方实际损失为原则。3. 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旨在使受损方处于合同如约履行时应处的状态。合理预见原则:违约方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4. 赔偿方式:常见的是金钱赔偿。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方式,以替代或补充金钱赔偿,尽量使合同能按约履行。5. 举证责任:受损方需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损失的存在、数额等情况,以便获得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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