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土地权属争议不可以直接起诉。1. 前置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权属争议一般需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这是因为土地权属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的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查、认定和裁决。2. 具体流程:首先,当事人应自行尝试协商,明确各自对土地的主张及依据。若协商无果,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政府会对争议土地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政府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3. 起诉条件:只有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 直接起诉的后果:如果未经政府处理直接起诉,法院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因为法院需要以政府的处理结果为基础来进一步审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没有经过前置的政府处理程序,法院难以准确判断土地权属归属。总之,个人之间土地权属争议需先经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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