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成长环境是最有利的。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个人品德等。2. 子女意愿:如果孩子已达到一定年龄,法院会适当参考孩子的意愿。3. 双方抚养能力:经济能力: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教育等经济支持。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配套设施等。4. 抚养现状:长期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是否不利。5. 身心健康:考虑哪一方能给予孩子更健康的心理和情感关怀。6. 双方的生育能力:比如一方已丧失生育能力,在抚养权争夺上可能有一定优势。7. 其他因素:如双方的工作稳定性、与孩子相处时间等。通常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情况。但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最终判决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上述原则作出公正裁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