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公证遗嘱。2.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明确了遗赠扶养协议在继承中的优先地位。3. 原因在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合意,是扶养人与被扶养人基于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而公证遗嘱只是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4. 当两者并存时,应优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即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而不是依据公证遗嘱。5. 例如,老人与扶养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扶养人照顾老人生活,老人去世后房产归扶养人所有。之后老人又立了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这种情况下,房产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归扶养人,而非子女。6. 总之,在涉及继承问题时,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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