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1. 从形式上看,它是双方自愿签订,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规范性。2. 从内容上,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公序良俗等,对双方就具有约束力。3. 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即生效,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4. 对于子女抚养的约定同样有效,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若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 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离婚协议,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法院经审理后,若认定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会判决撤销协议。总之,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存在变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