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让与,通常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1. 债权让与: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 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让与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维护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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