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一般不需要再写离职申请,理由如下:1.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本身就具备明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及相关约定。它涵盖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关键内容,其效力等同于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了一致。2. 离职申请通常是员工单方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请求,重点在于表达员工主动离职的意愿。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能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或者是符合法定解除情形下签订的文件,并非单纯的员工主动申请离职。3. 如果已经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再重复提交离职申请可能会造成流程繁琐,且并无实际必要。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基于内部管理规定,仍要求员工提交离职申请,此时员工应按照要求办理。总之,正常情况下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无需再写离职申请,具体以用人单位要求和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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