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认工伤待遇项目:仔细查看工伤认定书上认定的伤残等级等信息,明确可享受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涉及)。2. 医疗费用报销: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发票、病历等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按照要求填写报销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会将报销款项支付给用人单位或直接支付给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3.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向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完整材料。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这对后续享受的工伤待遇至关重要。4. 与用人单位协商待遇支付:依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待遇的支付事宜。如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5. 办理离职手续及领取补助金(如有):若工伤职工打算离职,在离职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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