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一般流程如下:1.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 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要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并准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比如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5.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确保公司税务方面的合规。6. 清理债权、债务:核实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相应的追讨和清偿。7. 分配剩余财产: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8.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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