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订立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具体如下:1.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类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订立的合同无效。比如,完全无法认知自己行为及行为后果的严重精神病人,随意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例如,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清醒时签订合同,若之后其法定代理人认可,合同就有效;若法定代理人不追认,则合同无效。3.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精神病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有效。比如,精神病人长期以正常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相对人基于合理信赖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就是有效的。总之,精神病人订立合同是否有效,关键看其行为能力状态以及相对人的认知情况等,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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