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1. 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比如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给抚养子女一方或女方。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尽量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能通过分割财产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2. 分割方式: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财产如何分配,签订书面协议。法院判决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等重要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看购房资金来源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