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1. 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适当倾向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更有利。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保障财产能合理利用。2. 分割方式: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例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如何分配。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若有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