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下:1. 婚前房产: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房价上涨,增值部分归购买方。但如果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计算方式一般是: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已还贷款本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50%。2. 婚后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增值部分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即双方各得一半。若双方对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有特别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双方约定按照贡献比例分割增值部分,那么就根据双方对房产购买、装修等方面的实际贡献来确定具体比例。3. 父母出资房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归个人。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增值部分也按此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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