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医法融合的资深律师龚淑芳律师拥有本科医学学士学历,不仅具备律师执业证,还持有医师执业证。她从事医学临床多年,拥有主任医师职称,曾在省内具有教学职能的三甲医院工作几十年,临床经验丰富。同时,她还从事高等院校教学多年,具有内科学、药学、法学等教学资格,是副教授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此外,她还担任南昌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西省人大法制委及常委会法工委立法顾问、江西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等重要职务,执业于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23年。擅长领域:专注医疗纠纷相关业务龚淑芳律师擅长多个领域,尤其在医疗纠纷、医疗损害、医疗赔偿、医疗调解、司法鉴定等方面表现出色。她主办过大量涉及内、外、骨、妇、儿等各科的医疗纠纷案件,以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同时,她也处理过各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和房地产等各种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案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2024年7月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刘女士(化名)因孕期不适至某县妇幼保健院就诊,因院方诊疗过错,导致足月新生儿出生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女士本人也因产后并发症经历抢救。龚淑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病历资料,指出医院在监测胎心异常、未及时诊断宫内感染、延迟剖宫产等方面存在明显过错。她还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明确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主要原因,参与度为75%。在应对被告抗辩时,律师有理有据进行反驳,并精确计算损失。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1,362.34元。另一起案件发生在2023年3月6日,原告凌某因精神障碍发作误服农药,被送往被告南昌XXX医院救治,次日在ICU病房内挣脱约束跳楼导致截瘫等严重损伤。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出医院存在多项问题。龚淑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证据,申请司法鉴定,参与庭审质证,强调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最终,法院认定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应向凌某支付915,375.17元。结语:专业担当保障公平正义龚淑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细致的案件准备和有力的法庭陈述,在多起案件中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在医疗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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