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如下:1. 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比如房屋因违法建设被查封,导致无法居住。2. 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的。例如房屋产权存在纠纷,产权不明晰。3. 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的。像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等。4.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比如因自然灾害房屋受损严重。5. 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即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6.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例如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7.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8. 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用途,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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