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张曼华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拥有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41***********654。她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还是第九届惠州律师代表。她曾为东龙南药、广日集团下属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如今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法、公司法、合同、债务等,尤其在合同纠纷和刑事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专业造诣。她还担任广东惠泰(仲恺)律所合伙人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委员、惠州市律协维权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融资租赁委委员等职务。**套路贷案件的成功辩护**2025年,张曼华律师接受了接近10个套路贷案件当事人的委托,这些案件涵盖广东区域的佛山、东莞、深圳、惠州等地,当事人包括套路贷公司的员工、老板以及套路贷公司车辆的上游供应商。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张曼华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取保概率达到了80%。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她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也展现了她对当事人权益的积极维护。**开设赌场罪案件的公正判决**张曼华律师代理的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近日审结。四名被告与他人合伙设立网络赌博工作室,利用赌博软件为赌客提供上下分服务,涉案投注额累计达50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定,各被告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不认定为从犯。鉴于四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张曼华律师在这个案件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被告进行了合理的辩护,使得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的缓刑判决**张曼华律师近期代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当事人被指控参与组装假冒知名游戏手柄,涉案金额巨大,接近700多万。在辩护过程中,张曼华律师紧扣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这一核心,结合其“认罪认罚”“坦白”“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向法庭系统论证了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并充分考虑其悔罪表现,判决当事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这一案例展现了张曼华律师在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中,通过精准定性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并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最佳裁判结果的能力。张曼华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合同纠纷和刑事案件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她将继续秉持这样的执业理念,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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