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公瑞琪的基本信息**泰安公瑞琪律师,在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他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还拥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这一专业能力证书。公瑞琪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涵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事、民间阶段、强制执行等。他曾荣获泰安市2025年度最受听众欢迎的优秀律师称号,还担任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法治副校长及校外辅导员,并且是泰安市广播电视台《934律师来了》栏目长期受邀嘉宾。**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厘清法律关系助投资者胜诉**案情简述:几位加盟某餐饮品牌的投资者起诉品牌方,要求退还加盟费。投资者加盟后,品牌方当初宣传的服务及帮扶一直未落实,后期还出现不及时发货的情况,导致投资者经营陷入困难。争议焦点:品牌方认为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投资者经营困难是市场因素及投资者个人因素导致,与品牌方无关。代理律师的关键作用:接案之初,公瑞琪律师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相似案例发现,以往案子大多以解除合同为诉请,适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投资者大多败诉,原因是法院认为品牌方已提供服务,合同已履行不能解除。公瑞琪律师分析本案后发现,品牌方具有欺诈行为,不满足“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资质,且未在品牌宣讲会上披露相关信息。于是,他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综合适用《民法典》及《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法院认定与判决:判决撤销合同,退还加盟费(80%以上)。本案经历了二审,品牌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实务启示:本案若按常规思路诉请解除合同,投资人大概率会败诉。一审庭审时审判法官也陷入固定思维模式,对代理人的诉求不甚理解,甚至询问是否要变更诉讼请求。但基于公瑞琪律师充足的庭前准备,以及对案件法律关系的深度剖析,坚持诉讼请求,为投资者赢得了这场官司。这也表明,特许经营有严格的资质规定和信息披露要求,品牌方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成为了案件胜诉的突破点。公瑞琪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中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素养和能力,值得有相关法律需求的人信赖。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