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泰安公瑞琪律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系本科,是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达4年。他服务于山东泰安地区,办公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擂鼓石大街601号。公瑞琪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案件详情**本案是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几位加盟某餐饮品牌的投资者起诉品牌方,要求退还加盟费。投资者加盟后,品牌方当初宣传的服务及帮扶一直未落实,后期甚至出现不及时发货的情况,导致投资者经营陷入困难。品牌方则认为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投资者经营困难是市场因素及投资者个人因素导致,与品牌方无关。**律师关键作用**接案之初,公瑞琪律师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相似案例发现,以往大部分案子以解除合同为诉请,适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投资者大多败诉,原因是法院认为品牌方已提供相应服务,合同已履行不能解除。公瑞琪律师经分析本案,发现品牌方具有欺诈行为,不满足“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资质,且未在品牌宣讲会上披露相关信息。于是,他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综合适用《民法典》及《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法院认定与判决**案件经历了二审。一审判决撤销合同,退还加盟费(80%以上)。品牌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一审庭审时,审判法官陷入固定思维模式,对代理人的诉求不甚理解,甚至询问是否要变更诉讼请求。但公瑞琪律师基于充足的庭前准备和对案件法律关系的深度剖析,坚持诉讼请求,最终为投资者赢得了这场官司。**实务启示**本案若按常规思路诉请解除合同,投资人大概率会败诉。特许经营并非随便成立个品牌包装一下就能对外特许,《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严格规定了特许经营资质以及对外宣讲时需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本案中品牌方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成为了案件胜诉的突破点。泰安公瑞琪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为投资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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