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公瑞琪简介公瑞琪律师,执业于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拥有4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0**********405,服务地区为山东泰安,联系地址是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擂鼓石大街601号。他本科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系,目前担任专职律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案情简述这是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几位加盟某餐饮品牌的投资者起诉品牌方,要求退还加盟费。投资者加盟后,品牌方当初宣传的服务及帮扶一直未落实,后期还出现不及时发货的情况,导致投资者经营陷入困难。#争议焦点品牌方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投资者经营困难是市场因素及投资者个人因素导致,与品牌方无关。#代理律师的关键作用接案之初,公瑞琪律师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相似案例发现,以往大部分案子以解除合同为诉请,适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依据,投资者大多败诉,原因是法院认为品牌方已提供相应服务,合同已履行不能解除。公瑞琪律师分析本案后发现,品牌方具有欺诈行为,不满足“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资质,且未在品牌宣讲会上披露相关信息。于是,他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综合适用《民法典》及《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法院认定与判决本案经历了二审,一审判决撤销合同,退还加盟费(80%以上)。品牌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实务启示本案若按常规思路诉请解除合同,投资人大概率会败诉。一审庭审时,审判法官也陷入固定思维模式,对代理人的诉求不甚理解,甚至询问是否要变更诉讼请求。但基于公瑞琪律师充足的庭前准备,以及对案件法律关系的深度剖析,坚持诉讼请求,最终为投资者赢得了这场官司。这也表明,特许经营并非随便成立个品牌、包装一下就可对外特许,《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严格规定了特许经营资质,以及对外宣讲时需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本案中品牌方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成为了案件胜诉的突破点。公瑞琪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为投资者维护了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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