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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飞律师成功代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2026.03.13合同纠纷5人浏览

律师风采: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律人

马飞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他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108201510606237,现任职于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中共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服务地区为广元,联系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翠云大道73号剑门逸二楼。多年来,马飞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众多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案情回顾:房屋租赁纠纷引争议

2019年2月28日,李某某(化名)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某实业公司将位于某路临街的国有资产房屋出租给李某某用于经营宾馆,租赁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金为29404.00元/月,租赁保证金10万元,合同终止清洁完毕时退还且不计息。然而,2019年3月11日,市交通警察支队、市城建公司发布了对某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知,管制时间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此通知发布后,李某某经营的酒店被迫停业,之后便未向某实业公司支付租金。2020年8月28日,某实业公司与李某某解除了租赁合同。某实业公司以李某某从2019年4月起未交纳租金为由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某向某实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238146.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办理经过:精准分析提出合理意见

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马飞律师代理二审上诉。马飞律师在了解相关案情、调取并查阅相关资料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上诉代理意见。首先,在李某某承租房屋时,某实业公司明知且故意隐瞒了南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即将建设施工的事实,未告知李某某。其次,受某路改造工程建设施工的影响,李某某经营的酒店被迫停业。2019年3月11日市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交通管制通知,对该路段实行半封闭或全封闭交通措施;3月20日建工公司正式进场打围施工,封闭了酒店前的道路,客人车辆无法行至酒店门前,也无法进入酒店停车场,导致酒店停业,直到2020年10月14日南环路才正式通车。而且某实业公司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以及施工单位打围的情况(包括酒店门前)没有任何异议,并同意对李某某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意见。此外,某实业公司对交易中心闭市未告知、也未联系李某某,并且未按照中央政策实施疫情减免房屋租金。基于以上情况,马飞律师认为李某某不应当全额支付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间的房屋租金。

案件结果:公正判决维护当事人权益

法院最终采纳了马飞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2020年房屋租金应减免3个月,南环路修路期间的租赁费应当予以调整为租金的百分之五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某某向某实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105828元及利息。这一判决结果为李某某减轻了经济负担,也体现了马飞律师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代理能力。在法律的框架内,马飞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提出合理意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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