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马飞:丰富经验与深厚背景马飞律师,拥有11年执业年限,是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同时担任中共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为他在法律领域的实践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服务地区为广元,联系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翠云大道73号剑门逸二楼。多年来,他凭借专业能力处理了众多案件,其中李某某与某实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案情回顾:租赁纠纷一审判决引不满2019年2月28日,李某某与某实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某实业公司将位于某路临街的国有资产房屋出租给李某某用于经营宾馆,租赁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金每月29404元,还有10万元租赁保证金。然而,2019年3月11日,市交通警察支队、市城建公司发布交通管制通知,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某路实施交通管制。此后,李某某经营的酒店停业,也未向某实业公司支付租金。2020年8月28日,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某实业公司因李某某从2019年4月起未交租金而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李某某向某实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238146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李某某对此判决不服。办理经过:马飞律师精准分析提意见李某某委托马飞律师代理二审上诉。马飞律师了解案情、调取查阅资料后,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提出上诉代理意见。首先,某实业公司在李某某承租房屋时,明知南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即将建设施工却故意隐瞒,未告知李某某。其次,受某路改造工程影响,酒店被迫停业。2019年3月11日交通管制通知发布,3月20日建工公司进场打围施工,封闭了酒店前道路,客人车辆无法到达,导致酒店无法正常经营,直到2020年10月14日南环路才通车。而且某实业公司对交通管制和施工情况没有异议,也认可对李某某经营有重大影响。再者,某实业公司对于交易中心闭市既未告知李某某,也未与其联系。最后,某实业公司未按照中央政策实施疫情减免房屋租金。基于这些情况,马飞律师认为李某某不应当全额支付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间的房屋租金。案件结果:法院采纳意见实现反转法院最终采纳了马飞律师的意见,认为2020年房屋租金应减免3个月,南环路修路期间的租赁费应当调整为租金的百分之五十。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某某只需向某实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105828元及利息。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马飞律师在法律案件中的专业分析和代理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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