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是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12年,擅长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她办案时关注细节,善于从证据中找突破,且有申请追加第三人查明事实的前瞻意识。处理某服务合同纠纷案,她精准分析证据、明确案件核心并有力辩护。物流公司三番起诉皆撤诉,她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实力不容小觑。律师推荐:张艳丽律师成功化解某物流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官司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领域,至今已执业12年。她是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其丰富的执业生涯中,办理过众多案件,其中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彰显了她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案件背景在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艳丽律师代理被告某贸易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日用品销售业务。第三人赵某(化名)是公司监事,名下拥有多家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由于日用品销售主要通过赵某(化名)名下的多个网上店铺进行,因此需要大量的快递服务。赵某(化名)找到从事快递业务的第三人顾某(化名),顾某(化名)又联系了原告某物流公司实际收发货。后来,原告向顾某(化名)主张欠付的快递费未果,便将某贸易公司告上法庭。证据分析张艳丽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细致研究。原告主张由被告承担付款责任的主要依据包括:被告曾向原告支付过70万元快递费的转账记录、原告向被告开具过110万元发票的记录,以及原告与被告员工在同一个微信群和QQ群里沟通收发货及退件售后处理问题的聊天记录。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有力证据。追加第三人为了更清晰地查明案件事实,张艳丽律师向法庭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同时代理了赵某(化名)。这一举措为后续的案件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使得案件的全貌能够更加完整地呈现出来。核心辩护观点张艳丽律师认为,本案本质上是两个第三人个人之间的交易。从两个第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收付款大多通过私人账户进行,下单和结算也是由两个第三人直接沟通完成。被告给原告的转账记录及原告给被告开具的发票,是因为被告年底需要发票冲抵成本,作为被告实际负责人的赵某(化名)向第三人顾某(化名)提出开票要求,顾某(化名)提供了原告的账户信息,被告才按要求转账。此外,即便原被告双方工作人员在同一个群里,也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这只是顾某(化名)为了更便捷地处理快递收发货问题,将双方工作人员拉到一个群里以便沟通。结合两个第三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及当庭陈述,赵某(化名)已经将其名下网店所涉的全部快递费交给了顾某(化名),甚至还有大额的预付款尚在顾某(化名)处,不存在欠款情况。案件结果基于以上辩护观点,张艳丽律师认为原告主张的付款对象错误,贸易公司不是本案适格被告,第三人赵某(化名)也不存在未付的快递费,法院应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最终,原告经过权衡,撤回了本案的起诉。值得一提的是,该物流公司曾三次以不同理由反复起诉张艳丽律师代理的被告或监事赵某(化名),每次都是在多次开庭后,因自觉胜诉无望而撤诉。在这起案件中,张艳丽律师凭借对案件证据的精准分析和对法律关系的深刻理解,成功为被告某贸易公司和第三人赵某(化名)化解了法律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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