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实践领域中,每一位律师都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的公瑞琪律师,便是其中一位有着独特专业能力的法律从业者。公瑞琪律师拥有4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70**********405,服务地区为山东泰安,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擂鼓石大街601号,他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系,本科学历,担任专职律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详情本案涉及几位加盟某餐饮品牌的投资者起诉品牌方,要求退还加盟费。投资者加盟后,品牌方当初宣传的服务及帮扶一直未落实,后期甚至出现不及时发货的情况,导致投资者经营陷入困难。品牌方则认为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投资者经营困难是市场因素及投资者个人因素导致,与品牌方无关。代理律师的关键作用接案之初,公瑞琪律师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相似案例发现,以往的案子大部分是以解除合同为诉请,适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依据,投资者大多败诉,败诉的原因也多为法院认为品牌方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合同已经履行不能解除。公瑞琪律师没有局限于常规思路,经分析本案后发现,本案品牌方具有欺诈行为,其不满足“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资质,且未在品牌宣讲会上披露相关信息。于是,他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综合适用《民法典》及《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法院认定与判决本案经历了二审,一审判决撤销合同,退还加盟费(80%以上)。品牌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一审庭审时,审判法官也陷入了固定思维模式,对于公瑞琪律师的诉求不甚理解,甚至询问是否要变更诉讼请求。但基于公瑞琪律师充足的庭前准备,以及对案件法律关系深度剖析,坚持诉讼请求,最终为投资者赢得了这场官司。实务启示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特许经营并不是随随便便成立个品牌,包装一下就可以对外特许的。《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严格规定了特许经营资质,以及对外宣讲时需要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本案中品牌方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成为了案件胜诉的突破点。这也体现了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不能局限于常规思路,要深入剖析案件的法律关系,挖掘案件的关键信息。公瑞琪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4年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的成功不仅为投资者挽回了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法律实践中,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公瑞琪律师用他的专业和坚持,在法律领域中展现了自己的价值,也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他会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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