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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吴小杨律师:以专业守护合法权益

2026.03.13综合7人浏览

专业背景深厚的律师
吴小杨律师自2010年起执业于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16年执业经验,现为该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兼具法律与多领域专业资格,持有医学检验师及价格鉴证师证书。此外,他还担任上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信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及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职务,2023年被上饶市广信区司法局评为“优秀青年律师”。

丰富的企业服务经验
长期以来,吴小杨律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曾担任上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饶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
从业至今,吴小杨律师累计承办诉讼与非诉案件千余件,具备扎实的实务经验与综合纠纷处理能力。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来展现他的专业能力。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出借人向被告提供借款并设立不动产抵押担保,但借款到期后被告未依约偿还。吴小杨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全面梳理借贷合意、资金交付、担保设立等关键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关于利率上限及抵押权实现的规定。他提交了经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对应借款期限的股东会决议、抵押确认函、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款项支付凭证以及律师费支付凭证等系列证据,完整证明了借贷合意真实、借款已实际交付、抵押权依法设立等核心事实。虽然合同约定利率较高,但在诉讼中尊重司法裁量权,法院最终依法将逾期利率调整至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全部本息、承担律师费,并确认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为当事人争取回三百多万款项。

另一起租赁合同中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原告因被告背书转让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付款,向法院主张被告承担票据清偿责任。被告抗辩称原告未履行真实交易对价、部分票据起诉时未到期、未依法完成提示付款等,主张不应承担票据责任。吴小杨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进行系统性举证与论证,提交《租赁合同》及票据背书记录证明双方存在真实交易关系及票据合法流转事实;针对部分票据提示付款早于到期日的情形,依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技术特性,主张期前提示付款行为在系统中持续有效,到期后产生法定提示付款效力;对于诉讼期间方才到期的票据,结合案件因管辖移送导致审理过程延宕的实际情况,主张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应在同一诉讼中合并处理。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其观点,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票据款项及自到期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部权益。

吴小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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