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在其二十三年的执业生涯中,办理过众多案件,其中孙某香(化名)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一案尤为引人注目。一、辉煌履历,荣誉等身万新强律师不仅是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合伙人,还身兼数职。他是渭南市级优秀律师,担任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财政局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也是陕西省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副主任。此外,他还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国邮储银行蒲城县支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这些丰富的履历和荣誉,足以证明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认可度。二、丰富经验,多元业务万新强律师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商事、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业务。他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具有丰富的金融非诉讼和诉讼纠纷的实践经验。在从业过程中,他为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代理过多起金融纠纷案件,成功回收过多起金额巨大的被列入呆坏账的贷款。同时,他还担任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办理过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工作、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等。三、典型案例,彰显实力(一)孙某香(化名)拆迁行政协议案孙某香(化名),女,因拆迁行政协议问题将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和第三人杨某某(化名)告上法庭。在这起案件中,万新强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孙某香(化名)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一审中,中院撤销了2016年XX县人民政府组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与杨某某(化名)签订的《X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二审中,万新强律师继续为孙某香(化名)辩护,最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xx)陕行终3xx号,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维护了孙某香(化名)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万新强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二)其他典型案例除了孙某香(化名)拆迁行政协议案,万新强律师还办理过其他多起典型案例。如朱某(化名)故意伤害罪(致死)案,一审判15年,二审判14年;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罗某友(化名)交通肇事罪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友(化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万新强律师在不同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万新强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在法律领域的不断探索和努力,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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