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收入中不属于工资范围的情况有: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像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比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4.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5.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6.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7.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8.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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