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公司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 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 公司章程。4. 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6.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7.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 公司住所证明。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这些材料是设立股份公司必不可少的,且要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材料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准备,以顺利完成股份公司的设立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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