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贷款购房,离婚时房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看双方是否有关于房产分割的书面协议,有协议按协议处理。若没有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双方都有稳定收入且对房贷还款贡献相当,可能会平均分割;若一方对购房出资多,可能会适当多分。2.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价值。计算方式一般是先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再算出共同还贷占总房价款的比例,进而确定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具体数额。例如房屋总价100万,首付30万,婚后共同还贷30万,此时共同还贷占总房价款比例为30%,房屋增值到150万,那么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价值为(150-30)×30% = 36万,未登记方有权分得这36万。3. 关于剩余贷款: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若离婚时房产判给一方,银行的贷款合同不会因离婚而改变,所以取得房产方要负责后续还贷,以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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