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1.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首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2. 均等分割原则: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等分割。3.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若一方抚养子女较多、女方生活困难或另一方存在过错等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可予以适当照顾。4. 协议优先原则: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协商一致的,按照协议处理。5. 法院判决原则: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若无其他特殊情况,一般会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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