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安扣押手机后,经查明该手机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2. 如果手机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领取手续存卷备查。3. 若该手机作为证据使用,扣押期限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侦查阶段,扣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扣押期限可以延长至六十日。案件侦查终结后,如果手机作为证据需要随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扣押。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将手机退还原主。总之,公安扣押手机归还时间因手机与案件的关系不同而有不同规定,关键在于是否与案件相关以及案件所处的阶段等因素。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