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让看孩子,可采取以下措施:1.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对方心平气和地交流,明确自己看望孩子的合理需求,了解对方不让看的原因,争取达成一致意见,保障自身的探视权。2. 寻求调解:若协商无果,可找双方信任的亲朋好友、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就探视问题达成可行的解决方案。3. 提起诉讼: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确定探视权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等。在诉讼中,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的关心、探视的必要性等。4.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获得探视权判决后,另一方仍拒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司法强制力保障探视权的实现。5. 变更抚养权:若对方长期恶意阻止探视,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和与自己的感情交流,可考虑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以更好地保障孩子权益和自己与孩子的关系。总之,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